山西
全国优秀法院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03-01 07:40: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荣誉档案

  近年来,运城中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件先进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并有3人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两会’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先进个人”和“巾帼建功先进工作者”,3人被授予“全省优秀女法官”、“全省法院优秀工作者”,1人荣立一等功,两人荣立二等功,两人被授予“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和“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近三年来,全院每年获得市级以上荣誉90余项。

  ■ 工作亮点

  “四个坚持”促发展

  一、始终坚持政治建院。多年来,运城中院党组始终把班子建设和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政治建院的方向,先后开展了“整顿作风年”、“三讲”、“一教育三整顿”、“保持党的纯洁性”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专题辅导、理论研讨、先进事迹报告、讨论交流等形式,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强化队伍的公仆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打牢干警队伍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多年来队伍中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2012年运城市“机关党建走前头”现场会在该院召开,运城中院作了典型发言。

  二、始终坚持制度强院。为了适应新形势对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要求,近年来,运城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全面推行了《岗位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实行量化打分,每月一考评,每季一公示,不仅为内部管理统一了尺度、明确了标准,而且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形成了争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机制和氛围。

  三、始终坚持文化兴院。近年来,运城中院结合本院的实际,坚持文化兴院,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机关党委、共青团、工会、妇联充分发挥作用,每年都要定期组织歌咏比赛、主题演讲、书法摄影展、体育比赛、司法礼仪讲座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成立了书画协会、摄影协会、文体协会等群众组织,建立了规范的图书阅览室、书画摄影作品室、干警健身室、文化走廊、红色收藏展览室。2010年运城中院代表山西省法院系统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春节文艺会演,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奖励。

  四、始终坚持公信立院。近年来,运城中院始终保持高压的严打态势,坚持打防结合,把规范化量刑引入庭审当中,积极调解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千方百计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尽最大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力争案结事了;全市法院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创业、发展环境,妥善化解涉及农民、农村、农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运城中院通过多种举措和努力,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绩效考核排名连年在全省法院稳居前三名,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了78.7%,法院工作报告连续多年在人大获得全票通过。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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